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运行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5-12-25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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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高效运行,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我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处理运行补贴标准》(以下简称《补贴标准》),现将《补贴标准》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用于指导各级地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的规范实施。为更好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我市聚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处理保障机制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行现状、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补贴标准》。

二、主要内容

《补贴标准》从结构框架上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补贴依据、补贴范围与对象、补贴控制标准、资金渠道。

(一)补贴依据。对《补贴标准》起草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概括,明确了相关上位法及标准制定依据。

(二)补贴范围与对象。重点明确了《补贴标准》的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有针对性地对适用范围进行了详细概括。

(三)补贴控制标准。结合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对不同处理工艺的补贴价格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实际运营补贴不能高于本补贴控制标准。

(四)资金渠道。明确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稀土高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运行补贴资金由包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白云矿区、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生活垃圾处理运行可参照本补贴标准执行,补贴资金由相关旗县区自行确定。

三、出台意义

《补贴标准》的出台,既是对国家及自治区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政策要求的贯彻落实,也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提供了清晰、统一的补贴依据,有助于合理控制运营成本,保障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规范化、可持续化发展。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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