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层面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领域立法的逐步更新与完善,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同时包头市城市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诸多新型城市管理问题,导致《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内容上明显滞后,部分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实际执行中困难凸显,为落实法规常态化清理要求、优化地方法治环境,满足新时代城市精细化与服务型治理转型需求,解决废止《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后确保市容环卫管理工作高效规范,市城市管理局拟定于2025年11月24日上午9:30在市城管局B206会议室举行废止《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的内容为废止《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围绕条例废止的合理性、废止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衔接、关于废止后对市民和商户权益的影响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定进行。
二、参加人、旁听人名额和要求
此次听证会拟通过申请或者邀请,确定10-15名参加人和10名以内旁听人。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包头市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和本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于11月22日前填写表格,并向市城管局提出参加或者旁听申请。
三、听证报名办法和联系方式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在报名时提供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情况。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472-5123623
电子邮件:hwjjsk412@163.com
四、参加人和旁听人确定原则
市城管局根据正反方意见基本对等和申请在先等因素确定参加人,根据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情况并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确定旁听人。
五、其他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时应以书面形式表明所持观点;申请旁听听证会的,报名时可以提供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报名表
包头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