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服务

一、怎么办

二、在哪办、什么时候办

办理地点昆区友谊大街87号原市人大办公楼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 周一至周六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土右旗萨拉齐镇东胜街泰和小区东侧底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固阳县金山镇繁荣路南华城豪庭底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达茂旗百灵庙镇鹿鸣山庄底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包头市政务服务局一楼D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青山区赛罕路边防佳苑东侧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昆区青年路八号丰景御苑北门旁园林所对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办理地点东河区环城路与利郎路西北角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三、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否该事项不收费

四、办理条件

已连续缴足额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需满180天)且当前账户状态正常的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1.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欠缴、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贷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最近缴至月份应与贷款申请当月的间隔不超过三个月;

(五)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规划、土地、建设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付款凭证;

(七)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楼盘项目须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心建立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

(八)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至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3年,多层住宅不超过2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为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购买存量交易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为自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包头市二手房(交易)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内;购买拍卖住房的,贷款申请的有效期限为取得《包头市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年内;

(九)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并按照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十)同意授权中心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产权人的有关信息;

(十一)借款申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十二)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带什么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20邓紫棋的首付款收据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首套房)、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卡、人民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单身或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为30日内(含30日)

六、相关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解答

七、相关政策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的贷款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