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5813
成文日期:
2024-08-2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文号:
土右发改发〔2024〕117号
发文机关:
土右旗发改委
公文时效:
有效
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土默特右旗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4-08-23

土默特右旗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理顺燃料及维修成本上涨与运价的矛盾,保障我旗出租车行业健康良性发展,根据旗政府2024年第12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土右旗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意见,经旗政府同意,现将我旗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价执行标准

(一)起步价白天(6:00-21:00)由5元/2公里调整为6.5元/2公里。单位里程运价(2-5公里的每公里运价)由1.5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夜间(21:00-次日6:00)起步价由6元调整为7.5元,单位里程运价(2-5公里的每公里运价)1.8元/公里保持不变。

(二)超过5公里的运价按原单位里程运价加收50%的费用,即白天(6:00-21:00)2.25元/公里,夜间(21:00-次日6:00)2.7元/公里。

(三)等候费由每5分钟按一公里计费调整为每五分钟按单位里程价计费,即白天(6:00-21:00)等候费由1.5元调整为1.6元;夜间(21:00-次日6:00)等候费1.8元保持不变。

(四)取消原每车次加收0.5元燃气附加费。

二、相关要求

(一)出租车经营者要严格按照价格标准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各项出租车运营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各相关客运出租车公司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尽快调整计价器。在计价器调校期间,调整后的计价器按照新运价标准执行,未调整的计价器按照原运价标准执行。

(三)各相关客运出租车公司、经营者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价格调整政策平稳实施。

(四)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价监督力度,查处出租车运价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出租车运营秩序。

(五)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执行。

土默特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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