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一、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纳入干部培训、党员学习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覆盖。二是突出“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市县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单独述法全覆盖。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并审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等重点工作情况。三是狠抓组织推进。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印发通知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督察联动机制,强化行政败诉案件约谈和依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合力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更新行政权力事项5030项。实施监管事项标准化管理,梳理新增、修改、完善监管事项2681项。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施要素及办事指南确认与发布。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构建四级协同公平竞争审查链条。全力推动“助企行动20条”、“优化涉企服务四要五不得”等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有经营主体达27.3万户,新增3.5万户。三是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工程。全市累计归集“十公示”信息32万条,合规率、及时率保持100%。在税收、人力资源市场等32个行业领域,对7.2万个经营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累计获批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20家、诚信示范企业166家、诚信达标企业3.92万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一是深化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坚持“小切口、大纵深”原则,建立立法项目征集协同机制,增强立法针对性和时效性。围绕服务保障大局和中心工作,修改《包头市城市绿化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包头市测绘管理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全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2次专项清理和1次全面评估清理,保留市本级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3件,废止、失效45件。审查旗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率达100%。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市政府连续5年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决策事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并完成备案。强化合法性审查,市法务中心审核市本级各类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1001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00余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延伸至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强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机关与政府层级监督的线索移送与工作衔接,着力构建贯通协调的监督工作格局。二是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查纠涉企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三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30条举措,对执法、检查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机制,入企检查频次减少约30%,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联合率达55.2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率达96.38%。
(五)强化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提升监督合力质效。高质量办理答复360件人大建议和401件政协提案,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41个。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编制完成全市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70条,发布政策文件51件,发布项目审批、招投标等信息12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0余件,完成率100%。三是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工作。聚焦民生、营商环境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对10个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法治体检”,推动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完成对3个旗县区、16个重点部门实地督察工作,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六)加强风险防控,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完成市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48个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备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预案500余户。组织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开展应急演练4000余次。建强“综合+专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现有队伍100余支、6000余人。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市、旗县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73件,办结1141件,纠错112件,纠错率9.8%。畅通行政复议线上申请渠道,线上申请占总新收的15.1%,同比提高300%。持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年均为100%。三是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基层调解组织及医疗、劳动、物业等行业调解组织入驻或对接旗县区综治中心。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44730件,调解成功44019件,调解成功率98.4%。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院听证等各类检务活动200余人次。
(七)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闭环,整合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地图”小程序应用推广。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与线上平台已累计服务群众超2.2万人次。优化法律援助机制,推行“三优服务”,开展“安心行动”,保障劳动者、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权益。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强化思想建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近300场次,以“主题+行业普法”模式组织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4000余场。强化队伍建设,培育普法志愿者6000余人、“法律明白人”4000余名。加强阵地建设,推出“包你懂法”等新媒体品牌,累计播放量超17万次。三是全面深化数字政府建设。“高效办成一件事”办件16万余件(次),更新“全区通办”事项460项、呼包鄂乌“四城通办”547项、“全市通办”729项。“智慧城市”归集政务数据4.98亿条、共享3.59亿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人民群众法治新期盼,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制度建设质效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2026年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工作走在前列。二是持续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和权责清单,推进惠企服务提质增效。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持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五是深化多元共治,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