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拓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质升级,为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放管服”改革、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27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举措。圆满完成“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二是示范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全力推动更多旗县区、更多领域争创全国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昆区、九原区、达茂旗,以及市生态环境局“用法治力量全面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市市场监管局“创新‘互联网+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分别入选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其中达茂旗和市生态环境局单项被推荐参加国家示范创建评选。三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建立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搭建智库建设与理论研究创新平台。加强法治事务服务中心建设,招录17人,12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法治培训,年内10期县级领导干部轮训和12期任职、初任培训均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参训人数3159人。四是科技保障体系系统推进。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政务数据共享管理,汇聚社会保险、不动产等310类政务数据信息2.15亿条,较2022年同期增长8.92倍。“互联网+监管”在市场、应急等执法领域广泛运用。包头市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公共数据交易的城市。
(二)聚焦转变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深层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理顺政府各部门职责关系,深化公安、国防动员等领域体制改革。制定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建立完善职责准入制度,全面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优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调整公布市本级权责目录清单,保留行政权力事项6228项,依法取消下放321项。二是深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两优”专项行动,优化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256项,办事要件精简560个,程序环节减少595个,承诺时限压缩比85.31%,即办件比75.27%,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推行工程项目审批“三包一”代办帮办服务,市本级已办理4340件。成为全国第三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三是优化升级法治营商环境。首创西部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出台打造“包你放心”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10条措施。成立全国首家“硅产业纳税服务中心”,上线西北地区首家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分别组建稀土产业链和硅产业链“法务联盟”,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600余次,有效助力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建成并运行惠企利民平台,发布政策897项,兑现政策奖励3.84亿元,惠及企业528家2.2万人。
(三)聚焦科学民主决策,政府依法行政深度自律。一是政府立法更加完善。制定《包头市再生水管理条例》、《包头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正《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修订《包头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包头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立法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严格。严格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评估、审核、审议、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先审程序后审内容”的原则,依法制定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完成涉及黄河流域保护、交通等多个领域专项清理,共清理文件492件,其中废止失效172件。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更加规范。制定包头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11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纳入目录清单,市县两级20件决策事项依法完成备案。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修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审核市本级各类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1000余件。
(四)聚焦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一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探索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监督联动机制,靶向开展监督。组织“大走访、大起底、大调研”专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摸排行政执法中的热点堵点问题62条,全部完成整改。对首批10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法治体检”,提出建议53条,梳理问题214项,全部完成整改,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日益凸显。二是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空前。聚焦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分领域梳理突出问题清单114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和标准目录清单266项。深入开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问题线索96件,均已办结。三是柔性执法更加“暖心护企”。升级实施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清单3.0版,实施不予处罚事项333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409项,累计办理相关案件10492件,减免金额8000余万元。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全年办理41件,成为自治区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地区之一。四是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健全。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及时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41个。推进智慧应急“星火计划”任务,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2万户次,查处安全隐患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91699条。
(五)聚焦化解社会矛盾,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提升。一是纠纷多元化解基础全面搭建。积极构建非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90个,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75个,品牌调解工作室85个。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法律援助等各项职能融为一体,搭建非诉纠纷解决平台58个,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117件。二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发挥明显。开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败诉预警、约谈通报、考核督办、案件调解机制,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0件、审结282件,调解、和解率上升24.4%。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85个,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动机制,行政争议化解合力不断增强。三是全面拓展普法渠道助力纠纷化解。“八五”普法工作多点发力,指导全市74个普法责任单位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通过《法治第一线》开展“以案说法”47期,制作发布音视频129部,信息6099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线上线下组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网络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包头法治公园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3年,包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因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法定程序执行不严格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的情形依然存在。二是依法行政制度机制落实不够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不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质量不高的问题偶有发生。三是基层法治建设推进缓慢,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法治人员力量薄弱,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进难度较大。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内容学习,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意识。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年度立法任务,强化政府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抓好日常备案审核和定期调度,强化主动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四是全面推进“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支持并指导达茂旗、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五是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充实85个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强化专项培训和指导,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逐步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