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名称 | 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4-01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白) 非煤罚﹝2026﹞1 号 |
| 处罚内容 |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 65000 元(陆万伍仟元)的罚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2026 年 02 月 04 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查督察组在检查内蒙古大千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 未制定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 调度室内未设置应急照明。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兼职副总工程师带班下井。 |
| 违法行为类别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