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文时间:2025-10-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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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包头市司法局 包头市天信公证处 事业单位 150200SFZY001 公证服务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1.证明合同(协议)
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4%收取,最低收取 300元;1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按0.3 %收取;50万元 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 部分,按0.1 %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08 %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按0.05%收取;5000 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03%收取;I亿元以上部分,按 0.01 %收取。                                                              2.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0.2%收取,最低收取 300元;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按0.15%收取;100万 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 (含)部分,按0.08%收取;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部分, 按0.05%收取;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0.03%收取; 1亿元以上部分,按0.01%收取。
政府制定,制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内发改价费字【2021】1191号
2 包头市司法局 包头市天信公证处 事业单位 150200SFZY002 公证服务费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3 包头市司法局 包头仲裁委 事业单位 150200SFXZ001 仲裁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知识产权、国际商贸等合同纠纷。
来源:包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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