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