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协调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生态修复任务,筑牢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品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盟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518 号)文件要求,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年-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以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以系统解决重要生态问题为导向,合理划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域,科学提出包头市 2021年至2035年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合理布局和分时序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着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促进退化生态系统自我恢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规划》是包头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活动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是当前及今后一定时期推进包头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现将《规划》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9月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包头市自然资源调查利用中心;联系人:布和巴彦尔;联系电话:0472-3316635;15847240658
三、意见反馈方式:请将反馈书面意见扫描版或电子版发送至zrzy_stxfgh@163.com。
四、自然人、住所地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公告期间可以到包头市昆都仑去团结大街129号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的意见或建议。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