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6-05-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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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精神,包头市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立足自身“工业基础雄厚、应用场景丰富”的核心优势,以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市构建“1144”现代化产业体系赋能。在此背景下,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我市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智能动力。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强化基础支撑能力、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2028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在重点行业与民生领域的普及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开发落地一批行业大模型,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与解决方案,为优势产业智能化转型提供核心支撑。

(二)重点任务。结合我市产业禀赋与各行业领域发展现状,在六大领域共部署了17项重点任务46个赋能方向。一是“人工智能”科学技术领域,包含加强重点领域行业大模型攻关、打造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科研模式创新3项任务。二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领域,包含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焕新升级、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效能、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4项任务。三是“人工智能”消费提质领域,包含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积极发展网络电商和数字消费2项任务。四是“人工智能”民生福祉领域,包含提升交通物流质效、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推进教育数智化建设、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4项任务。五是“人工智能”治理能力领域,包含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城乡治理效能3项任务。六是“人工智能”开放合作领域,包含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1项任务。

(三)强化基础支撑能力。系统构建涵盖公共服务、数据要素、绿色算力、安全保障、复合人才等五大支撑体系。

(四)组织实施。包建立全市“人工智能”协同推进机制。依托现有产业政策对“人工智能”项目、优秀解决方案和公共服务平台等给予支持。搭建政产学研用交流平台,加快生态构建。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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