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6-03-31 14:10
语音播报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包头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包头市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包府办发〔2026〕15号)。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如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建筑建设、装饰装修等)数量激增。这类工程虽规模较小,但涉及面广、管理复杂,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监管缺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填补监管空白,压实各方责任,构建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规及《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市政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以“强化责任落实、构建长效机制、防范安全风险”为核心,共五章二十二条,涵盖职责分工、主体责任、监管机制等内容,重点聚焦以下方面:

1. 明确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类小散工程,包括: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装饰装修活动;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建设活动;其他非住宅类房屋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等。不适用范围:抢险救灾工程、军事建设工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2. 构建四级监管体系

建立“市级统筹、属地负责、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行业督导”的监管机制,明确各级职责:

市级层面:市住建局、城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制定标准、技术支撑和专项督查。

旗县区层面:属地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保障经费,协调跨部门难题,推进第三方服务。

街镇层面:作为监管“前沿阵地”,负责信息登记、日常巡查、隐患整改、吹哨报到,形成闭环管理。

社区(村)层面:配合开展宣传、受理举报、核实整改结果。

3.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落实安全协调责任,办理开工登记,签订安全合同,保障经费投入,禁止转包分包。

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方案,配备专职安全员,规范作业流程,落实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执行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行业部门:教育、民政、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督导行业内工程安全,建立管理台账。

工业园区: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全流程监管,强化日常检查与隐患整改。

4. 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将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建筑市场和行业信用体系,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倒逼责任落实。

三、出台意义

填补监管空白,作为首次系统规范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文件,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责任边界模糊等痛点;织密安全网络,以“市级统筹、属地负责、街镇吹哨、部门报到、行业督导”四级联动机制加数字化平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保障民生安全,聚焦老旧小区改造、临时建筑等重点领域,从源头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规路径,平衡工程安全要求与便民服务需求。整体构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长效保障体系,既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注入新动能。

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