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相关文件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结合包头市实际,制定《包头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重点任务清单》(后简称《任务清单》)。
二、主要内容
《任务清单》由五个部分共15条措施组成:完善生育服务支持措施,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强组织保障。主要以沿用自治区出台的政策为主,紧密结合包头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发展实际需求,围绕生育服务、育幼服务等关键领域,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在包头市落地生根。
第一部分:完善生育服务支持措施
一是从加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二是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家庭,明确女职工产假、男职工护理假及夫妻双方育儿假天数及待遇;三是实施生育补贴制度,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四是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五是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实施早孕关爱行动,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分娩镇痛”“导乐分娩”“亲情陪产” 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第二部分: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提出提升儿童医疗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服务比例;二是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构建 “1+N” 托育服务体系,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推动用人单位办托;三是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对托育服务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实施普惠托育机构生均定额补助、奖励补贴等;四是深入开展医育结合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五是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发挥群团组织等作用,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强化困境儿童兜底保障。
第三部分:完善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一是涵盖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确保到 2027 年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 60% 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96%,对二孩、三孩入学给予政策支持等;二是加大住房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补贴发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或多子女家庭倾斜;三是打造生育友好型就业环境,在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场所及女职工密集用人单位建设标准化母婴室,督促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权益,为职工提供育儿工作便利。
第四部分: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一是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改革等活动;二是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力度,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将新型婚育观念融入群众文化创作和演出中。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