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相关法律依据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走向了法治化道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是贯彻落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能够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做好服务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经费保障和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管理体系和组织实施体系,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5〕59号);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23〕7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组织保障三部分,明确7项具体工作举措及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阐述制定《意见》的指导思想,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努力增加办案数量,实现应援尽援优援。
(二)主要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的职能作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优质律师资源,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是完善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自治区确定的办案补贴标准,具体为: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案补贴800元至1600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每案补贴1000至1800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每个工作日补贴200元至500元。
四是降低援助门槛。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
五是扩大援助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5项民生领域法律援助事项,主要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及农民。
六是完善便民措施。健全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
七是提高援助质量。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案卷检查、抽查回访、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
(三)组织保障
从加强组织领导、经费监督管理、宣传力度等三个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文件实施时间
2024年至202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