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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63号建议的答复
胡爱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鹿城南大街与泉丰路交叉口北亮化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鹿城南大街建设项目由包头市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于2017年完成道路及人行道施工,期间受包哈公路立交桥及鹿城南大街雨水箱涵施工影响,到2023年该道路正式通车。项目中涉及的路灯工程于2024年完成黄河大街至包兰铁路桥段安装并投入使用。包兰铁路桥至泉丰路段路灯安装因建设资金短缺及原施工单位提出甩项验收等原因,造成目前包兰铁路桥至泉丰路段路灯安装仍未实施。
二、采取措施
经与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接了解,建设单位将从多方积极筹措资金,组织施工招标,招标后完成包兰铁路桥至泉丰路段路灯安装。
三、取得成果
待中心区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包兰铁路桥至泉丰路段路灯安装后,可保障周边学校师生及广大居民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提升了公共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
四、举一反三
对辖区道路路灯整体进行核查,对“有路无灯”的路段统计汇总后列入改造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施,确保每条道路灯光明亮。
签 发 人:徐行
承办部门: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承 办 人:杨志惠
联系电话:15561096268
单位名称: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答复日期: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