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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246号提案的答复
王新、秦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集体土地上建设工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难题的提案(并)》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乡镇仅承接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职能,暂未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审批职能,住建部门仅对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审批,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无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导致许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敢贸然动工,不仅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启动,也制约了乡镇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按照《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基地G、J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建区沿四道沙河东侧规划有一条约400亩的城市防护绿带和燃气管线,临绿化带东侧有中成变压器、蓝德环保、恒达数控、南高齿传动设备、北奔研发中心、泰鑫工贸、科盛太阳能、汇吉工贸共8家企业,因部分企业用地及厂房占压防护绿地和规划燃气管线,无法办理相关规划、土地审批手续。
二、采取措施
为解决集体土地建筑工程施工审批存在的问题,我区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市级相关部门,明确集体土地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主体和流程,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提供法律依据。二是构建适应集体土地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三是对建设项目从申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进行监管,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针对园区企业占压防护绿地相关问题,我区已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在《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先行将部分防护绿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三、取得成果
我区联合市住建局,组织多场政策宣讲会,面向乡镇、村集体及建设单位,详细解读《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权责目录清单(2023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包府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及申报流程,提高了政策知晓率。针对集体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协助市住建局进行前期辅导,帮助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指导修正,提升申报材料质量,缩短审批时间。与市住建局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批复,《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正在报市政府审批,规划调整后可以满足沿线企业扩建需求。同时,我区计划实施四道沙河东燃气迁改工程,目前已通过政府常务会,正在开展测绘、地勘等前期工作。
四、举一反三
我区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成果,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确保集体土地建设项目的合规性,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对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工程进行持续监督,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成果得到巩固。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通过整合分散用地、调整用地性质、取消和缩减道路及绿化带等多种方式,同步推进燃气工程建设,优化燃气管网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 发 人:白云喜
承办部门: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承 办 人:刘彤
联系电话:3616330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