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对政协包头市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64号提案的答复
马妮、李轶、谢兵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老旧散居楼栋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达茂旗共有住宅小区62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13个,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有7个。
二、采取措施
由旗住建局协助百灵庙镇政府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老旧散居楼栋整合在一起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共同商讨制定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物业员工薪资标准。由旗住建局对“代管员”和“大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进行监督,做到物业收支、物业服务情况、监督情况定期向居民“ 三公开”。
三、取得成果
现农业小区、林业小区、海生小区鉴于三个小区空间布局紧密且公用设施的实际,为提升物业管理效能、便利物业管委员会组建正在合并小区。
四、举一反三
由旗住建局积极配合社区百镇,按照辖区网格划分,整合多个散居楼栋和老旧院落,通过召开社区居民大会推选出物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物业公司,制定公司章程,并按照居民的经济水平、承受能力、治理心理预期,共同商讨制定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物业员工薪资标准。
签 发 人:刘亮
承办部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电 话:0472-8423986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2025年7 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