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3-03-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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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015号建议的答复

郭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府办发〔2020〕39号)要求和《达茂旗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实施实施方案》(达政办〔2020〕22号)要求,从2020年7月份开始,将现有依法选举产生的35名社区“两委”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2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范围之内

岗位等级管理。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明确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按照正职套改,社区专职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按照副职套改,其他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套改。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年限设置相应等级,工作人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一般情况下,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月起晋升1级;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相应延后升级。年度考核连续2年评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晋升1级,提前晋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2次。

薪酬水平。根据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政策要求,参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套改标准,我旗根据实际情况联动调整,一般每2年至少调整一次,并适时动态调整。目前达茂旗63名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为最低3300,最高4700元,平均薪酬待遇3600元。

薪酬结构。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80%左右,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20%左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继续关注我旗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李杰

承办人:高歌

 话:8421421

来源:达茂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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