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司法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4-05-24 10:45
语音播报
字体

包头市司法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马妮委员:

您提出的第0190号《关于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发挥好公职律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近几年来,包头市公职律师从原来35人增长到现在331人。随着公职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我形成了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的格局,满足了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层次需求。

我市公职律师男女比例约为2:1;公职律师队伍中党员人数为263,占比79.5;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为91人,占比27.5%;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为159人,占比48%;近半数的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政府委办局系统,担任单位正职领导的公职律师占3.28%。

(二)公职律师职责。公职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对于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参与制度建设。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参与决策论证。公职律师参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有利于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决策。三是处理法律事务。公职律师参与合作项目洽谈、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活动,起草、修改、审核重要法律文书,办理诉讼、复议、仲裁、调解等各类法律事务。四是化解矛盾纠纷。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五是开展普法宣传。公职律师以专业身份解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三)发展现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对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方面法律需求及法律能力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数逐年上升,包头市公职律师队伍发展逐步壮大,有效扩充了全市公职律师队伍,提高了党政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在工作岗位中充分发挥既熟悉单位业务又具备法律知识的优势,在法治建设中担任重要角色。公职律师目前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不得为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随之而来的对公职律师重视程度不够、公职律师的管理、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目前也成为制约公职律师发展的瓶颈。

    二、采取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快队伍建设。向各单位发送《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按照公职律师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出公职律师应有作用,落实好相关保障支持工作,市司法局落实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发展力度。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座谈调研。通过召开公职律师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各单位公职律师配备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公职律师发展的意见建议进行沟通交流,形成了包头市公职律师调研报告和《包头市公职律师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问题建议类向市政府、自治区司法厅等报送,为下一步推动公职律师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纳入培养规划、提升专业素质将公职律师的专项培训工作纳入律协年度培训计划之中,举办了包头市第一期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培训成员由40名青年律师及公职律师组成,2024年计划开展第二期青年骨干律师训练营。举办了“涉案企业合规培训”,包头市专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及“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了培训。启用“北大法宝”法律信息检索系统。开通了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与司法案例检索系统两个栏目板块的检索权限,方便广大律师在执业中能快速查询法律法规。开通“内蒙古律师法律检索与网络培训学院”,其中设立基础课程库、特色课程库和党建课程库等300多门精品课程,供全体执业律师进行学习。

        (四)加强互动交流、共同提升发展。举办律师行业“羽你同行 律动人生”羽毛球比赛和“以篮球之名 展律师风采”篮球比赛、劳动法知识竞赛、青年律师沙龙等活动邀请公职律师共同参与协会活动中,与执业律师加强互动沟通交流,探讨案件办理中的处理方式及技巧,取彼此之长、补己之短,共同进步提高。

    三、取得成果

(一)公职律师人数稳步增长。2018年以来,我市公职律师从35人发展至今的331人,平均每年增长55人,近一年内同比增长率为109%。

(二)公职律师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公职律师在单位重视程度有所提升,目前我市公职律师已经在为所在单位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开展相应工作,为单位法治化进程贡献着力量。

(三)完善公职律师培训指导。启用了“北大法宝”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与司法案例检索系统两个栏目板块的检索权限,开通“内蒙古律师法律检索与网络培训学院”,实现了律师线上培训及检索法律法规的便利性,提升了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四、举一反三

    (一)完善顶层设计打通制约发展壁垒。一是在国家层面建议在修改《律师法》《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时,在《律师法》中明确我国的律师种类,将公职律师纳入调整范围。另外在《公务员法》《信访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中增加关于公职律师制度的内容,及时进行配套性立法。二是国家及自治区应明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激励机制、公职律师考核办法等,通过条例等方式对公职律师考核、执业管理、经费保障、激励措施等问题进行细化,打通制约公职律师发展的壁垒,为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提供制度支持。

    (二)公职律师单位发挥好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各部门、单位应该重视公职律师的培养、激励,发挥公职律师既熟业务又熟法律的优势,提升单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单位领导要充分调动公职律师的主观能动性,让公职律师参与到单位的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等中去,注重实践锻炼。可将具有公职律师资格及专业法律素养的人员整合到同一部门,专门负责法律相关事务,让公职律师有一个成熟的发挥平台。单位内部经验丰富的公职律师也要根据本单位特点对新公职律师进行帮带和培训,使公职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实践中不断锤炼本领。鼓励公职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专心从事法律工作,通过激励手段,有利于增加公职律师的稳定性。

    (三)加强行业间共同交流共同促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应当承担起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责任,把握培训方向和培训内容,将培训工作向应诉与技能实操方向倾斜,邀请优秀社会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为公职律师培训授课,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案例教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公职律师法律业务水平及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探索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配备适当比例的公职律师,让公职律师参与到行业发展中建言献策,在能为公职律师发声的同时,也能促进律师行业与各级党政机关、各行业单位的沟通交流,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人:张慧东

承办部门:包头市司法局

人:田林友

   话:13029557776

 

 

 

单位名称:包头市司法局   

答复日期:2024年5月15日

 

来源:市司法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