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的规定,2019年以后生产销售的两轮电动车,可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
摩托车。其中,电动自行车指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最高设计时速在20公里-50公里之间,车的重量大于40千克,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公里的两轮摩托车,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目前,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398家(其中销售蓄电池企业10家),电动自行车单纯维修企业57家。有区外外卖平台2家,为美团、饿了么,区内外卖平台2家,为白云外卖和嘴嘴外卖。截止2024年12月,全市外卖配送员使用电动自行车574辆,电动轻便摩托车259辆,电动摩托车189辆。并且,随着全国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结合外卖平台配送时限要求,外卖配送员使用电动自行车数量在逐步减少,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数量在逐步增加。
二、采取措施
2024年5月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动员部署大会。5月29日、7月12日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的通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时间节点与重点任务,通过全链条监管,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事故明显减少。主要措施如下:
(一)落实互认协同要求。积极联合认证机构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明确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充电器明显位置应设置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督促认证机构加强CCC获证企业生产一致性检查,落实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要求。
(二)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拆改限速(包括解码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者在改装服务中使用伪劣蓄电池等配件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废旧电池电芯,违规翻新制造、组装加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三)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加强电商平台监管,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删除措施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辖区电商平台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
(四)落实配送平台安全责任。积极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完善配送管理制度,加强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审查备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督促配送平台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避免因设定不合理增加安全风险;督促平台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五)加强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六)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生产销售尺寸限值、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预留解除限速“后门”、过流保护、电机电池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整车及配件行为,以及“换电”、维修等经营性服务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对在电动自行车租赁服务等经营性服务中,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超标整车和配件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从严查处出厂、销售、进口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将车、电分离出厂(配套出厂但分体运输的情况不属此列)等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大信用惩戒和曝光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对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案件的曝光力度,相关监督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形成有力震慑。
三、取得成果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联合消防、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夜查行动4次,张贴宣传海报900余张,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人员培训宣讲班18次,培训830余人次。举办全市电动自行车批发代理企业集体约谈会1次,发布《关于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企业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告诫书》1次。查办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件28起,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案件1起,价格违法案件6起,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0台,罚没金额共计16.148万元。其中,2起金额较大涉嫌犯罪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已分别移交青山区公安部门(200余辆)和稀土高新区公安部门(2000余辆)。
四、举一反三
2024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新国标聚焦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方面,强化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同时,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空载反电动势、电感值差异系数的要求,减小车辆最大制动距离。在防范非法改装方面,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此外,通过增加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
结合新国标实施和我市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实际,今年,从五个方面做好外卖快递电动车规范。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购买电动自行车应注意的事项,让群众明白违规电动车、拼装、改装超标电动车的危害性,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推动平台严格车辆审查。全面规范美团、饿了么2家区外即时平台和白云外卖、嘴嘴外卖2家本地即时平台配送平台电动车使用,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提醒督促骑手完成前置审查备案工作,详实登记备案骑手姓名、使用电动自行车辆、车牌号、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三是督促平台开展自查自改。采取远程视频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匹配情况,全面检查骑手使用电动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对发现车辆改装的要采取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四是指导平台健全安全机制。指导即时配送企业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机制,尤其是对配送人员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培训,对违法行为高发、事故风险高的骑手采取提示警示、安全教育、线下培训等方式,督促其规范驾驶行为。五是继续加强源头管控。贯彻新标准实施后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的有效衔接,继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巩固提升2024年度整治成效,切实保障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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