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
对包头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0527号提案的答复
青山区政府:
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监管的规定,我市生产军工产品的一机、二机集团为中央企业,管理权归属国务院国资委。
2017年2月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7〕2号)。由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多数是公益类和特定功能类企业,现阶段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是通过增资扩股、项目建设等多种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依托项目建设和合作,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因企施策,成熟一户推进一户,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答复日期:2022年6月28日
签发人:侯志学
承办人:尚国云
电 话:697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