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包头市委员会:
政协包头市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289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助力文化高地建设》,按照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分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遗产认定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2018年开始,我市开始组织申报国家工业遗产认定试点项目。2019年和2020年分别推荐申报了“杨圪楞煤矿”工业遗产认定项目、“石拐老工矿工业遗产群”国家工业遗产保护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申报核工业“二0二厂”工业遗产保护项目,均未获国家评审通过(现存工业遗产未达到国家认定要求)。目前我市仅有“包头钢铁公司”1家被列入中国科协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2024年计划以包钢集团白云鄂博铁矿矿坑、丁道衡塑像和白云铁矿专家楼、旋回破碎机等工业遗产打包申报国家工业遗产项目。经包钢集团研判,白云铁矿矿坑处于生产状态,决定不予申报。
二、采取措施
为全面系统的了解我市工业遗产的现状,挖掘其潜在价值,推动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传承和发展工业文化。2025年2月,市工信局组织各旗县区开展国家工业遗产项目申报摸底工作,对我市重点工业遗产项目进行调研。
三、取得成效
经调研摸底,我市现存工业遗产相关项目与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差距较大,目前暂无能够达到申报条件的国家工业遗产项目。市工信局拟定包棉1958与石拐大发1913项目为工业遗产重点培育项目。按照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针对两个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指导培育。计划经过两到三年的培育,待项目达到国家工业遗产认定标准,再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项目。
四、举一反三
(一)按照国家工信部、自治区工信厅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国家工业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挖掘遴选我市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工业遗产,争取国家工业遗产认定项目,推动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二)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逐步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试点,挖掘工业遗产历史文化价值,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实现工业遗产的适度开发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