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8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9-0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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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485号提案的答复

孙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校园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近年来,包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以及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护校安园”工作总体规划和包头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当前全市社会治安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规律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早发现、及时化解、全力消除涉校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防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事件,有效维护了全市校园安全稳定,为包头市打造“教育高地”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二、采取措施

(一)优化创新护学工作机制。一是对优化护学岗工作机制。联合市教育局制发《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 建设运行工作规范(试行)》,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和运行机制、校园分类、警力配置、力量构成等进行了规范,推动、深化“公安民辅警驻守+学校教职工+专职保安员+N”护学机制,不断凝聚各方力量,确保学生集中上学、放学时段绝对安全。二是建立警力支援护学机制。在发布《参加“护学岗”倡议书》的基础上,结合“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总体情况和警力配置情况,制发《全市公安机关“千警入校·蓝盾护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动员号召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民辅警主动在子女就读学校参加“护学岗”工作,进一步充实护学警力、夯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警力支援、警力捆绑协作、警力动态调整、警校密切协作、风险隐患管控、弹性上岗离岗、领导包联指导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全市动员1400余名民辅警主动签署《参加“护学岗”执勤知情书》,在全市320余所中小学幼儿园的上午上学放学、下午上学放学、晚间上学放学时段,参加“护学岗”工作,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三是组建“校园义警”参与护学。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结合全市“护校安园”工作实际,率先提出创建“校园义警”队伍,全方位、多触角强化校园各项安防措施落实。“校园义警”由社区民警牵头,组建社区警务团队,成员包括学校负责安全保卫的教职工、参与“护学”的学生家长以及治安志愿者。“校园义警”配合“高峰勤务”民警、专职保安员、教职工,全力开展巡逻守护、矛盾化解、法治宣讲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建“校园义警”队伍360余支,“校园义警”1.3万余人。治安局向全国推广包头“校园义警”创建经验。

(二)全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一是压实部门主管责任。各级公安局机关按照《内保条例》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纳入内保单位进行管理,并全面加强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监督、指导;联合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原则,建立健全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逐级向市教育局、旗县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送达《校园安全保卫风险提示函》,压紧压实部门主管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会同教育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校园安防专项检查,梳理公安机关检查校园项目58项,重点对校园安防制度落实、安防设施建设以及“4个100%”情况进行了详细摸排;联合教育、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校舍、宿舍、校车、食堂等开展大排查,为校园安全提供保障。三是督促优化上学时段管理措施。2024年3月5日,市局向市教育局发送《关于通力配合做好全市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函》,对接市教育局督促旗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优化上学时段管理措施,科学设置学生入校时间,做到学生“即来即进”,全力避免因学生在校门口聚集引发安全案事件。四是督促校园开展自查工作。对接市教育局协调旗县区教育部门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对校园安防制度落实、安防硬件建设、人防物防技防以及“4个100%”机制落实情况,特别是一键式报警装置联通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坚决堵塞安全漏洞。五是组织开展专题问卷调查。2024年4月初,公安机关组织市五区6所小学、6所初中、5所高中、4所中等职业学校(共计21所学校),组织1656名在校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了《校园安全保卫和校园欺凌情况调查问卷》,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保情况和校园欺凌防治情况。

(三)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各级公安机关按要求落实上下学时段“高峰勤务”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注重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勤务部署,日均出动1500余名警力开展校园周边动态巡逻防控,实现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二是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强化对校园周边旅馆、房屋出租户、沿街门店经营户等流动人员落脚点的清查,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清除;强化对校园周边KTV、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娱乐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等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并督促整改各类校园周边治安隐患238处,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三是加大校园内部工作人员审查力度。协同教育主管部门,集中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司机、专职保安员、厨师、新进教职工、其他聘用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对背景审查发现的问题人员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现实危害。截至目前,全市共核查各类校园内部工作人员2.2万人次,发现10名有前科人员,均通报属地教育部门并督促其调离工作岗位。四是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会同属地教育部门、基层组织对可能威胁校园安全的高风险人员实行滚动摸排,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并统一录入系统管理;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矛盾纠纷,配合学校和教育部门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止矛盾升级;同时加强网络等多种渠道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收集获取,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

(四)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辅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积极会同教育、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2024年以来,公安机关共计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讲316场,指导开展各类校园内部应急演练185次。二是夯实校园日常安防基础。对承揽学校安保工作有关保安服务公司(含自招保安员备案的物业公司)资质、保安员持证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保安员开展背审和谈心谈话,督促各企业强化对保安员的日常监管和培训。推动各学校组建以保安员和青年男性教师为主体的最小应急单元,并开展“二对一”“三对一”战术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推动落实校园欺凌防治措施。协同教育部门完成对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机制摸底工作,并结合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全市校园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排查;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鼓励学生对欺凌行为积极报告,推行学生“哨点”报告制度,严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线索。四是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案件线索摸排、快速出警、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五是加强网上舆情引导管控。高度重视涉校网上舆情工作,明确任务、加强备勤,要全面收集本地相关的造谣、举报等舆情信息和视频信息,及时发现、处置相关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封堵删除、核查处置,坚决防止其扩散蔓延。

三、取得成果

2024年以来,全市582所中小学幼儿园,共计选派法治副校长(辅导员)384名,开展法制教育316次,指导开展演练185次;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保安员1565名,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1228名,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582套,配备防护装备1766套;设立校园周边治安岗亭169个,设立警务室420个;公安机关排查稳控高危人员76名;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238处;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涉校涉生案事件。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包头市公安局将始终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全面准确掌握我市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强化措施办法,全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监督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校园安防建设达标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护学岗”机制和“高峰勤务”制度,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定点值守和巡逻防控;会同教育部门深入排查涉校矛盾纠纷,综合施策开展教育疏导和稳控化解;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人员摸排管控,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联合教育部门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安法治副校长选派、聘任和考评等工作,指导其创新工作方法,协助学校开展反欺凌、防性侵、反暴力、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对伤害学生儿童恶性案件“零容忍”,健全完善涉校敏感案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案件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现实危害和负面影响。

 

 

签 发 人:

承办部门:治安管理支队

承 办 人:王永红

联系电话:166 4726 0528

 

                    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答复日期:2025年5月27日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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