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时间:2024-07-1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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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327建议协办意见

何清代表

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327号建议由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局以打造品质交通、绿色交通、文明交通为抓手,着力构建低碳绿色交通体系并对新能源车辆予以最大限度保障和支持。截至目前,我市中重型载货汽车保有量约为3万余台,其中,新能源中重型载货汽车保有量为750余台,较同比提升43.4%。但我市登记注册的新能源中重型载货汽车均为电机驱动的纯电动汽车,暂无氢燃料汽车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密切对接发改委等部门,对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的氢能重卡车辆在本地登记注册时给予绿色通道保障,并对上道路测试及正式运行的氢能重卡车辆在交通违法查处及交通事故处理给予相应支持。同时,及时对接、密切联系集中应用新能源重卡的企业,通过建立服务专班,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服务的方式,为相关企业办理交管业务予以保障和便利。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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