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时间:2025-07-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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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作为全市乡村生态振兴牵头部门,针对提案中生态治理薄弱问题,会同市农牧部门,梳理问题、分析问题,并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针对性的细化工作措施,以生态保护、农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为抓手,稳步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三个重大(重大规划、重大项目工程、重大改革事项)为主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采取措施

(一)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按照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全力推进全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2024年制定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56项重点任务并推动落实,持续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二)高质量储备项目并加大资金争取力度

围绕乡村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深入研究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及资金投向,会同相关部门及地区策划储备和美乡村项目,2022年,我委争取到东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00万元,目前正在持续推进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建成并发挥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牵头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会同市农牧、生态环境等部门细化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难点,切实提出解决思路,落实改进措施。

二是进一步谋划储备项目。我委将会同市农牧部门指导旗县区在高标准农田、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谋划储备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项目,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夯实资金争取基础。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积极对接国家、自治区发改委,加大向上争取跑办力度,重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东河区和九原区设施农业“两新”建设项目等方面加力,为农村牧区争取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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