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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包头市财政局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152号提案的答复
王菁委员:
您提出的第015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工作,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促进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和金融的引领支撑作用。截至2025年3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3435.58亿元,同比增长2.38%。科技金融贷款余额794.74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23.13%,较年初增加132.08亿元,增幅19.93%。存量科技贷款户数1306户,较年初增加48户,增幅为3.82%。2024年我市财政科技支出为6.66亿元,同比增长9.23%;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2.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4亿元,增幅76%。2025年预算安排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资金1.07亿元,拟争取和统筹资金2.84亿元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增加投入规模,积极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二、采取措施
(一)强化政策扶持保障。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市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大幅度提高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人的自主权限,激励和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成果转化 。
(二)丰富金融服务模式。一是推动辖内农业银行、浦发银行、蒙商银行等9家银行成立稀土科技特色支行。二是持续加强金融服务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滴灌,联合科技局、工商银行推出“积分贷”金融产品,将积分结果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的重要参考。
(三)增强数字金融赋能。市财政局通过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金融产品,依托平台匹配融资担保基金服务,通过政府、担保机构、金融机构4:5:1比例分担风险,为企业融资增信,单个借款主体在融担基金项下融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贷款额度,有效解决企业因抵押不足造成的融资难问题。推动正信集团创新研发数字仓单建设管理系统,填补自治区数字科技存货质押监管空白。
(四)加码创业贷款扶持。按照国家创业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财政部门给予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五)做优做强政府投资基金。我市组建了臻誉政府投资母基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全市企业发展,基金母基金规模20亿元。
(六)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一是聚力发挥服务企业上市九大工作机制作用,帮助企业解决上市、挂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困难。适时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拟上市科创企业上市、挂牌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二是组织企业上市服务联盟成员深入拟上市企业调研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财务、交易及内控管理等各种具体困难与问题。三是邀请内蒙股交中心、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来包举办资本市场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家资本市场业务知识水平,坚定企业上市信心。四是邀请证券交易所专家收入我市拟上市科创企业调研走访,面对面了解、学习如何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各类实操问题。
三、取得成果
一是2023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达82.4亿元,较上年增长6.32%,占自治区R&D经费支出总量的36.51%,列自治区首位。包头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量、占比自治区总量以及投入强度3项重要指标均列各盟市第一,连续4年领跑内蒙古自治区。二是9家稀土科技特色支行贷款余额114.26亿元,同比增长4.77%。工商银行积分贷累计授信3.02亿元,余额1.88亿元,有效解决科创型企业抵押物不足等融资问题。三是通过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金融产品228项,依托平台在全区创新推出了融资担保基金,惠及1109户市场主体,累计授信31.02亿元。四是正信集团数字仓单建设管理系统,累计配合金融机构批复贷款2.64亿元。五是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3.5亿元,财政贴息约0.3亿元。六是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政策杠杆,臻誉政府投资母基金已拨付首期投资款3100万元,完成1个项目的投资。七是推动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成为内蒙古第一家民营稀土新材料上市企业,也是2024年自治区唯一一家上市企业。推动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2025年国内主板首家上市企业,为内蒙古资本市场赢来新年开门红。
四、举一反三
下一步,包头市财政局将继续从五方面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一是精准锚定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靶向发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保障科技领域重点项目等关键主体的金融需求,全面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行业与企业。二是强化科技信贷投放效能。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与中长期贷款规模,灵活定价并创新偿付方式,依托知识产权等信息完善特色金融产品。三是优化科技保险保障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针对研发损失等重点领域,开发适配企业生命周期、覆盖创新全流程的保险产品,研发重大项目专属险种,健全风险分散机制,提升保障质效。四是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健全多维度科技金融服务质效内部评价体系,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科学制定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强化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的战略认知与资源倾斜,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年末对金融机构服务成效进行全面量化评估,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与精准度。五是不断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强与工信、科技、农牧等部门的联动,加强筛选、挖掘拟上市企业工作力度,同时加强对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定期调度、走访拟上市企业,及时发现、反馈、研究解决问题,持续做好拟上市企业跟踪服务。
签发人:奇跃成
承办部门:包头市财政局
承办人:张燕
电 话:5228742
包头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




